今天是过年的最后一天,明天就去学校了,所以今天和妈妈去外婆家了。其实我是一直叫外婆外公爷爷奶奶的,我从小就在那长大的。 我的小姨也在那,她和我姨夫还有她两个孩子要去县里面,听说是给较大那个孩子转校到县里边去上学,村里学校只有十几个人,说是要让孩子去一个有竞争的地方,找了许多关系才勉强让转学,他们还有一个袋子装了一瓶白酒和一些特产,也是要送给帮她孩子上学的人。 小姨年纪比我大不了多少,我从小在外婆家,所以我跟她关系比较好,我上幼儿园时候她也才开始上初中,后来辍学了,离过一次婚,现在这个姨夫是个厨师,开过面馆不过又关了,现在在县里上班。我小姨则是在家看孩子,她的脾气很奇怪,在我看来总是没事找事那种,她总给小孩子喂各种吃的,吃饭时又嫌孩子吃不完。听说她在她的大孩子作业写不好时会用针扎孩子,我想应该只是一种惩罚,不过确实很吓人,我相信她能干出来这事。 去过她家几次,她总是不让孩子吃过年时候做的凉菜,说孩子胃不好,这我也能理解。她不让孩子看手机,尽管是寒假,甚至孩子凑在别人身边看一会她都要说。在我看来,她的教育方式,她的态度是有问题的。看得出来她大女儿非常怕她妈,唉,现在被接到她身边去上学,还不是住宿,又得挨不少骂。 不过我担心这个也过于杞人忧天了,她虽然有点离谱但是没那么离谱,也没到家暴这种程度。回想一下我不也是这么过来的吗?我爸爸没打过我,但他的脾气巨差,看什么都不顺眼,有一段时间看我在家里给我找各种事,擦窗台扫地这些。其实单纯干家务都没啥,只是他以一种不容反抗的强硬态度命令我去做,而且稍微有一点没弄干净他就生气,他不是骂,而是一把夺过扫帚,说:要你干啥啊,连个地都扫不了。我从没反驳过他,只是不说话,或许我现在孤僻的性格也与此有关吧,毕竟我上小学时在外婆家都挺开朗的。
现在一走亲戚就有人问我在哪上学之类的事情,之前我也不反感,只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学校和专业的名字。不过今年由于要毕业了,所以他们的话题多了个找工作。我签了一家离家较远的公司,他们说不好,但也有亲戚说好,我自己也不清楚,不过我也觉得有点不靠谱,就说打算另外找一个。 姨夫说上班了好好干,干几年争取往上爬。这我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为我好的话,可是后来又说了许多求人办事,送礼之类的话。那我是有点反感的,我或许是个理想主义者,认死理,许多人说我不懂人情,家人也这么说。我觉得我这几年已经有所变化了,我承认人情社会的客观存在,也认可人脉广有好处之类的,不过说送礼,求人办事这种我还是坚持保持不屑。我想的是,假如我有个教师朋友,我把孩子给他教很正常,我或许也会说一些让他多关注下我的孩子之类的话,但这是基于我俩的朋友关系而已,我或许也会请他吃饭,给他寄点特产什么的。但是这和我求他办事不一样,我如果孩子没在他的班我也会干这些,这并不是我在低声下气巴结他,我俩是平等的朋友关系。而且假如我没有做教师的朋友,那我的孩子上学就按照正常流程走,也不需要求人走后门。 我一直认为这种行为是会令人唾弃的不齿行径,可是许多亲戚和村里人都表示羡慕,我不理解但又理解了,就像许多人看待皇上不是反对而是羡慕一样,羡慕为什么自己没有够硬的关系。 我和外公和姨夫聊了许多,我一直坚持我的观点,不做这种事情。外公谈到贪官被抓,谈到共产主义无法实现等等,姨夫说了入党才能做官之类的话。看来我们的观念间隔的蛮远的。我现在不打算说服谁,现实中哪有对错,都是作为人,只不过想在自己认知中最好的境遇过完这一生罢了。所以观念之争也不过是路线之争,无论是走什么路,终能了却此生,只要落个临了不后悔便是。
但我在回家的路上也开始反思,我内心深处觉得自己是在所谓对的道路上,可是我又无比认同这世界没有绝对的对错,是我太偏执了?还是我姨夫那个事情,因为政策上是要求按照户口就近上学,所以如果按我想的按规矩办的话,孩子只能在人数少得可怜的村小学读书,亦或是转移到自己所属的镇子上,规矩是这样的。我小时候读过的乡初中由于人少,也在几年前关闭了,许多同学去了镇上。但姨夫的理由是:我在县里上班,县里有租的房子,在镇上就没人照看了。听着有道理,我竟无法反驳。姨夫说过许多遍说我没到社会上经历这些事情,我想难道我也会成为这样的人吗?低声下气的求人办事,甚至不惜花钱贿赂,然后步步高升,从孙子摇身一变成了爷。这都是成功案例,许多人花了钱也办不了事,在我看来是傻逼,瞎折腾。现在想来,或许他们也是想用这一点钱财抄个近路,赌一把,万一成了便是众人的爷,走在路上都会被高看几眼,可是他没成,就成了人们口中的反面教材:有的人有钱但是找不到够硬的关系都没用!不过人们不唾弃他,反而同情起他来,想必如果他成了,众人便是嫉妒了。
我不喜欢走后门,走捷径。是因为我是一个喜欢将规矩的人,而且所有条条框框都白纸黑字写下,办事自然明白。我也向往一个法律健全的法治社会,不断修正和完善法律。就像我姨夫孩子上学的事情,这都是制度上可以再完善的,比如对进城农民工的一些政策,因为这也是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问题的一个特例。我不是要求法律要随便改,我理想的是,立法应顺应社会发展不断修改和完善,尽量没有含糊不清的条目,但是在执法上要严格按照法律来执行,不能有变通的机会。但是现在正相反,许多模糊的罪名,被称为口袋罪的寻衅滋事等,立法不严格就放纵了执法上的尺度,这是建设法治社会应该避免的。